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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云南省某高速公路承包施工项目解约后工程业绩的计算问题?
来信人: 张*凡先生 来信日期: 2021-07-20 信件编号: 202107200512193707
来信内容: 您好,我是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在读的一名研究生,近期为了学术论文需要研究云南省某高速公路项目,该项目某承包方已经实际完工百分之九十,但近期该承包方与发包方解约,发包方在解约后又将该工程剩余部分交由另一承包人完成,请求询问最初的承包人完成的近百分之九十的工程能否作为工程业绩计入原承包人的公司业绩?政府能否出具相应的工程业绩证明?
办理情况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根据您提出的问题,经查询,目前交通运输部和我省没有公路工程项目解约后业绩如何认定的相关规定。根据交通运输部2020年5月21日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行业审查要点》,对于已完工项目的业绩,业绩认定需要具有以下证书之一:公路工程(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交工验收工程质量检测意见、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某高速公路项目某施工单位已完成90%的工程量后解约,若该施工单位完成的90%的工程量质量检测合格,且具有项目业主和监理单位出具的中间交工验收或工程结算等相关材料,是可以认可该施工单位已完工且质量合格部分的工程量的,也可以要求项目业主单位对已完工部分工程量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但用于招投标时,该高速公路项目的施工业绩是以交工验收证书或者竣工验收鉴定书中签发认定的施工单位为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原则上不出具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注。

处理单位: 2026世界杯买球

处理时间:2021-07-21 09:07:16

处理状态:处理完